从2026年10月2日起,学生签证(Subclass 500)以及学生监护人签证(Subclass 590)的申请规则发生调整。
这次变化最核心的一点就是,
大多数相关申请人以后不能再
直接在澳洲境内
递交学生签证申请!
如果属于受影响的临时签证持有人,就需要先离开澳洲,再递交学生签证申请。
而且,
如果申请人在境外递交,
那么学生签证最终获批时,
也必须人在澳洲境外!
如果明明要求境外申请,却人在澳洲境内递交,申请可能会被直接认定为无效申请。
这次并不是简单地说所有人都不能境内转学生签证,澳洲内政部已经列出了:
具体受到限制的签证类别!
如果你目前持有以下签证,并希望在澳洲境内申请Student visa 500,原则上需要离境申请,而且没有相应豁免:
Subclass 400 临时工作签证(所有类别);
Subclass 403 临时工作类签证中的外交/领事家庭雇员相关类别;
Subclass 407 Training培训签证;
Subclass 408 Temporary Activity临时活动签证;
Subclass 417 Working Holiday Maker,也就是常说的462/417系列中的417工作假期签证;
Subclass 457 旧的Temporary Work临时工作签证;
Subclass 462 Work and Holiday工作与度假签证;
Subclass 482 Skills in Demand /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,也就是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雇主担保临时工作签证类别;
Subclass 485 Temporary Graduate临时毕业生签证;
Subclass 600 Visitor 访客签证;
此外,还包括Subclass 601 ETA、Subclass 602 Medical Treatment、Subclass 651 eVisitor、Subclass 771 Transit、Subclass 988 Maritime Crew,以及部分Subclass 995 Diplomatic Temporary持有人。
也就是说,如果你现在人在澳洲,手里拿的是例如482、485、417、462、600等签证,又计划转学生签证,就不能再简单按照过去的方式,在澳洲境内直接递交500学生签证:
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
允许境内申请的例外情况!
这次规则并不只是针对其他临时签证转学生签证的人,现在已经持有Student visa 500的人,如果之后还想再申请一个新的学生签证:
同样受到新规影响!
除非符合有限的豁免条件,否则也需要离开澳洲递交新的学生签证申请,并且获签时仍然要人在澳洲境外。
不过,现有的学生签证不会因为新规而自动失效,真正受到影响的是你下一次新的学生签证申请。
目前持有Student visa 500的人,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,仍然可能在澳洲境内申请新的学生签证。
学生签证副申请人也要特别注意,如果一个人目前持有的是学生签证的副申请人身份,之后想在澳洲境内转成自己的学生签证、成为主申请人,那么规则更加严格。
内政部明确规定,学生签证副申请人如果要以主申请人身份申请新的学生签证,必须从澳洲境外递交,而且获签时也必须人在境外,这一情况没有豁免。
如果你的学生签证申请是在2026年10月2日之前已经递交,那么不会因为新规则生效,就突然按照新规则重新处理,内政部确认:
10月2日前递交的申请,
继续按照递交时适用的规则审理!
包括当时已经一起递交的家庭成员申请,也按照原来的规定处理。
这一次学生签证改革,变化还不只是能不能境内申请:
学生把伴侣和孩子
带到澳洲的规则也收紧了!
从10月2日起,大多数学生签证申请人不能再像以前一样:
在学生签证申请中
随意加入伴侣或受抚养子女!
只有符合特定豁免条件的人,才可能把家属包括在学生签证申请里。
目前列出的豁免包括PhD博士生、DFAT或澳大利亚国防部资助的学生、获得外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,以及符合条件的太平洋岛国和东盟国家学生等。
而且,现有学生签证持有人以后也不能在签证获批后:
再通“后期加入的家属”的方式
把家属单独加入学生签证!
不过,如果家属已经包含在当前学生签证中,在某些情况下申请新的学生签证时仍可能继续,例如完成主课程后继续升读更高AQF等级课程,或者因为教育机构违约需要重新申请等情况。
境内申请越来越难,下一步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,如果真的需要重新申请,代价是多少。
对于留学生来说,签证变化从来不只是填几张表这么简单,它可能意味着重新规划课程、重新安排时间:
更重要的是
又要准备一笔钱!
*以上内容转载自澳洲的家一墨尔本,该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和态度。